通知公告
图书馆2023年寒假图书借阅规则说明
发布时间:2022-12-19 14:21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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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:
寒假将至,为了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服务,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图书馆将对寒假期间图书借阅政策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所有外借图书(包括kindle、保存本图书)应还日期在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2月19日间的,均可延期至2023年2月20日归还。
二、2023年1月8日至2月14日,图书馆暂停“图书通借”和“预约图书催还”服务,总馆可在架预约本地取书(含BC区保存本图书),各分馆不开展图书预约服务,仅提供现场借阅服务。
三、读者所借图书可网上办理续借手续,其中保存本图书可续借2次。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官网“我的图书馆”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智慧珞珈等方式进行续借。在12月13日前已有预约记录的图书不可续借。
四、读者在总馆的预约图书,可在总馆预约书自助取书柜凭校园卡或珞珈e付款码自取。所有图书均可实行自助还书服务(包括保存本图书)。
五、自2023年2月15日起,借阅政策恢复正常。
六、寒假期间,除闭馆日(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)外,图书馆各区域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《图书馆关于2023年寒假开放与服务安排的通知》。
特此说明
图书馆
2022年12月19日